如果是三四年前的我一定很難想像我會像現在這樣愛寫東西。
不管是寫故事或著是寫些像網誌這種有得沒的東西。
我是那種每次想了什麼東西老試一下子就忘記的人,
我曾經透過很多方法想試圖讓我自己去改變掉這個壞習慣。
但是總是沒辦法。
從開始寫PLAY ONE開始,我對文字好像慢慢能夠得心應手。
故事很多,但是好像總是太多
太多的頭緒需要去釐清,太多的情節需要去思考。
每一個環節都要去顧慮,要讓讀者對你的文字有興趣。
我很怪,也很懶散。
很沒有專注力,總是會想寫一些有的沒的東西。
寫過去 太沉重。
所以有時候要變得怪一點,才能自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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